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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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我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 年 月 22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实现十四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省委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通知》(闽委〔202111号)要求,按照省管干部研讨班暨省委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动员会、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汇报交流会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部署,现就全省法院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

       在全省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我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我省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查找短板、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全省各级法院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进全年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的总抓手,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服务保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好。再学习,要着力解决思想问题,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学出使命担当;再调研,要着力解决认识问题,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采取针对性措施,研出思路对策;再落实,要着力解决作风问题,强化履职尽责,坚持目标导向,落出实干实绩。要通过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促进全省法院干警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有新面貌,解决问题和开展工作有新办法,干事创业和促进发展有新进展。

       二、准确把握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措施

       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过程,是省委推动十四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举措,是全省法院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高水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深入实践。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准确把握主要内容,注重解决突出问题。

       (一)再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重要要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和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一系列科学理念、重要部署、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学习和掌握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精神,全面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保持全省经济社会运行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工作措施:(1)持续深入推进新思想学实深化。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第一季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班和各审判业务庭培训的重要内容,围绕十一个坚持分专题进行系统学习、全面学习。(2)抓好集中培训和学习研讨。完善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制度,把系统学习、专题学习和集体研讨、重点发言结合起来;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分管部门或所在党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3)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学习。完善院机关年度集中学习、党支部周学习例会等制度,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闽法问道支部微信群等载体,增强学习效果;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作用,开展青年论坛、读书会、文化讲堂和学习心得交流会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4)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用好《摆脱贫困》《〈福州古厝〉序》和《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特色教材,用好寿宁县下党乡、万寿岩遗址、木兰溪防洪工程等特色资源,学习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开创的一系列科学理念、重要部署、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

       (二)再调研的主要内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深入调研,进一步对标对表对照,一以贯之推进,落实落细落成;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进行深入调研,依法促进用足用活中央赋予福建的多区叠加优势和各项优惠政策,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破解基层基础工作中的体制性保障性制约性难题进行深入调研,切实把强基导向落到实处;围绕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行深入调研,在更高起点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以更严要求推进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建设。

       工作措施:(1)紧扣中心大局找准调研切入点。主动融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紧扣全省重点工作落实,围绕省委五促一保一防一控的工作要求,结合法院两重工作,选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定好调研题目,深入基层一线,把调研过程作为深化学习、提高能力的过程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找准短板弱项,精准务实施策。(2)抓好党组十大调研课题。围绕再调研的主要内容,进一步用好省法院党组重大调研课题这一抓手,在继续抓好近年来党组重大调研课题成果转化、跟踪问效的基础上,确定2021年省法院党组重大调研课题为: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与建设研究、防范化解新技术新业态风险研究、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研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制度研究、福建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研究、民法典绿色原则适用研究、深化法院督察机构改革研究、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研究、司法服务保障两岸融合发展研究、全媒体时代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研究。(3)各级法院领导带头开展调研。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同志亲自抓、总指导,各党组成员至少主持承担一个课题,亲自领题、带头示范;全省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要结合实际,确定相应的调研课题,一把手亲自抓好调研和成果转化,促进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4)时间安排。全省各级法院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实务性、落实性调研,及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并做好成果转化运用,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着力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省法院党组重大调研课题,以2-3月为调研准备阶段,4-5月为调研实施阶段,6-7月为成果转化阶段。

       (三)再落实的主要内容。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和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回头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逐项对照梳理,逐条细化实化,逐件落到实处;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服务和有力保障加快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认真落实促进项目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扩大内需、改革开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安全发展、平安建设等司法工作任务要求,促进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全省法院院长会议部署要求,抓好2021年度法院重点工作任务共795项的贯彻落实,更高水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坚持六高发展新要求,持续深化七大体系七大工程七大行动七大中心,全面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字当头、毫不松懈,进一步充分履行职能应对疫后综合症,善意文明高效司法,助力全省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工作措施:(1)健全完善各级法院创造性落实体系和能力。认真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结合法院实际用好两重(党组重大课题调研、法院重点工作任务),三个一批(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四做(做对、做好、做巧、做实),五式(项目式运作、清单式管理、穿透式调研、拉链式检查、链条式贯通),六领(示范领率、前瞻领引、特色领先、典型领跑、攻坚领路、科技领航)等工作抓手和方式方法,完善学习领会、调研分析、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督察检查、反馈报告、效果评估、总结激励等抓落实工作闭环。(2)抓好法院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地见效。按照《2021年省法院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安排,将思路理念再深化、目标要求再量化、工作措施再细化,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反馈清单,即行推进本部门可自行解决的问题,联动推进部门之间及工作条线的关联性协同性问题,统筹推进全局性整体性问题。(3)加大推进落实和督促指导力度。重点工作任务牵头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加大条线指导工作力度,确保全省法院同心协力、整体推进,并按月填报重点工作任务管理系统,一季度突出、开门红,二季度突出、双过半,三季度突出、加速度,四季度突出、收官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切实加强对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组织领导

       要周密部署推进。各级法院和省法院机关各部门要把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把活动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明确抓手目标、勇于担当作为,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信心决心,解决突出问题、忠诚履职尽责。

       要加强督导深化。今年2月初全省法院院长会提出总体要求,春节假期过后上班第一天进一步作部署安排和细化推进,并从2月中下旬开始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各项任务安排,今年10月份将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学习、调研、落实的长效机制。同时,要适时组织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两重工作分片检查督导,沉入基层、沉入一线、沉入实践,真正转思想、转作风、转方法,更好抓基层工作、抓关键少数、抓复制推广。

       要切实改进作风。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学习、抓调研、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完善和落实省法院院领导分片挂钩联系设区市法院和基层工作机制,加强日常联系,听取意见建议,促进工作落实。要大力弘扬滴水穿石”“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实务实落实,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对各级法院开展活动情况和做法经验的总结、宣传,展现更高水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突出成效,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开拓奋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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